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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户家庭经营作基础 合作联合当纽带 社会化服务强支撑
我市积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
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越来越多,带动能力越来越强;家庭农场从无到有、迅速成长,有力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;各类农业服务组织遍布城乡,像一条条纽带,一头连着市场,一头牵着农户,既实现了经营规模化,也有效应对了市场风险,为广大农户铺就了“致富路”,建成了“增收桥”。这是我市创新农业和经营体制机制,积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取得的成果。
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,是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和粮食增产、农业增效、农民增收的主要力量。我市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,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、专业化、产业化水平的重要手段,强化扶持引导、示范引领,大力扶持培育涉农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。一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,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,2014年争取到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900多万元,为龙头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;市财政拿出专项资金,通过以奖代补形式,对规模大、效益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等进行扶持,充分调动了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的积极性。二是大力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工作,着力培育一批规模大、发展好、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典型,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。同时,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、扶贫开发“雨露计划”等项目,着力培育一批懂技术、会经营、善管理的新型农民,不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,增强就业创业能力,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人才支撑。目前,全市拥有各类农业龙头企业467家;农民合作社发展到2365家,其中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1家,省级示范社18家;家庭农场发展到367家,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6家。全市100亩以上土地规模经营大户1536户,经营面积43.2万亩。2014年,全市共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21人,“雨露计划”培训农村贫困劳动力5193人。
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。全市各级、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流转,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战略举措和改革部署,立足实际,创新驱动,着力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,强化政府扶持引导,完善市场运作机制,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。在加强宣传引导的基础上,市政府出台《实施意见》,加大扶持力度,明确对从事规模经营的土地流转主体在项目资金安排、用地、用电及金融贷款等方面给予倾斜扶持。市、县财政也不断加大投入力度,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,为土地流转创造有利条件。我市还着力加强县、乡、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建设,不断健全服务体系,提升服务水平。目前,全市5个县(区)全部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,43个农业乡镇全部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,实现了县、乡全覆盖,85%的村建立了服务点。
新型的多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,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不可或缺的要素。我市在不断加强农业技术推广、植保植检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基层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同时,积极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。强化基层农业服务组织建设,在全省率先完成了24个基层农技推广区域站建设任务。不断拓展基层供销社服务功能,成立了全市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,发展培育农村小超市、农资店、综合服务社等各类经营服务网点1500多个。充分发挥龙头企业、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作用。全市400多家农业龙头企业和20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科技、信息、供销、流通等方面的服务和带动作用日益凸显,受益农户达20多万户。(梁晓峰)
责任编辑:翟婷